(旅游资讯)因目的地发生地震取消出游被拒,游客将旅行社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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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女士说,今年1月,她向代表团汇报,要带两个女儿从2月11日到18日去台湾旅游。之后她转账23100元,1月18日微信签了旅游合同。台湾花莲县附近海域2月6日23时50分发生6.5级地震后,国家旅游局于2月7日在官网发布提醒,近期游客不宜前往花莲及台湾相关地区。
为此,易女士于2月7日多次联系,明确取消行程并要求退款,但对方声称机票等费用已经支付,退款全部丢失。因此,易女士的母亲和女儿起诉法院,要求终止旅行合同,并退还差旅费23,100元。
旅行社当庭表示,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旅行社按照双方约定出票,并告知取消旅行将全部作废。原告自己取消了行程。该旅行社还表示,已告知原告避开花莲,国家有关部门也未发布禁止旅行的通知。
但易女士认为,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关于风险警示等级的规定,本案中的警示属于一级或二级风险,是要求旅行社的强制行为,而不是警示,被告违反了旅游经营者的义务。她还表示,地震发生后,她不同意变更合同内容,但被告单方面违背她的意愿,在网上计算了群体价格,下单。被告在旅游局发文后匆忙订票,是故意的,积极扩大损失。
庭审结束,双方同意调解,案件未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城市新闻
值日官佟秦贵元
值班编辑唐相平
标题:(旅游资讯)因目的地发生地震取消出游被拒,游客将旅行社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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