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干货来了!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再传九大利好
本篇文章1238字,读完约3分钟
日前,记者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加快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地区建设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已经发布实施。该政策共有9条,有效期为5年,旨在以最大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落户南宁地区,加快南宁地区的发展和建设。
据了解,《政策》借鉴相关区域政策措施,结合南宁地区和重点发展产业的定位,列出九大政策“干货”-
支持南宁地区先行
增加南宁地区的放电量
深化南宁商业环境改革
协调金融资源支持南宁地区发展
实施税收支持
支持企业快速成长
实施融资支持
实施人才贡献奖
建立“零费用区”
《政策》首先明确了南宁地区的先导地位。原则上在南宁地区进行重大改革创新试点,赋予区级经济管理权。在经济调节和行政审批领域,原则上授权或委托给区级管理。所在组织或城市演习;该区还将实施“一个网通办公室”和单一综合窗口建设,实现项目“立即征地”、“竣工使用”,不断深化经营环境改革。
【/s2/】保证小区的发展资金
该政策规定,南宁市产生的地方留成税收全部用于区县建设,同时在五年内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区县发展专项资金,将南宁级各类专项资金整合为一体,30%-50%的资金单列预算,用于南宁市创新研发、人才引进与培训、产业发展和产业设施建设。
对符合南宁地区发展定位的新成立的现代服务业(含国际贸易)和新兴制造业企业,按照经营收入分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对南宁市实际经济贡献的最高奖励不超过80%。
年进出口额8亿美元以上,或出口额4亿美元以上,并保持同比5%以上增长的国际贸易企业,当年可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解决企业融资困难
针对企业融资困难,政策指出,南宁地区鼓励类工业企业可享受西部大开发和北部湾经济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实际税负为9%)。对符合区发展导向的项目,可按不超过贷款利息20%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该政策还要求实施人才贡献激励措施,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超过10家个体企事业单位,不超过15家重点企业)在南宁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年应纳税工资总额30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应纳税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上)且符合南宁地区发展导向的,按其对南宁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其中,港澳人才可根据内地与港澳的税收差异选择奖励;外来人才可以选择按15%以上的税收负担给予奖励。
建立“零费用区”
值得一提的是,该政策还提出建立“零收费区”,除国家、自治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可以对符合南宁发展定位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制造业企业免征市级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
截至9月30日,南宁新增企业354家。其中,新建企业135家,新迁企业219家;新成立的企业中,内资企业130家,外资企业5家,世界500强企业3家。内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108539万元,合同外资206663万美元。
扫码报名参加广西房地产产品实力评估活动
编辑刘冬妮[/s2/]
标题:(房讯)干货来了!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再传九大利好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奥一都市时报是国内覆盖面最广、公信力最强、影响力最大的时报之一,本站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奥一都市时报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