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朋友,欢迎您访问“奥一都市时报”,我们每天为您报道最新、最热、最全的都市生活资讯。

主页 > 财经观点 > (经济)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滴滴收购优步进行调查

(经济)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滴滴收购优步进行调查

来源:奥一都市时报作者:钱森後更新时间:2020-10-19 19:44:02 阅读:

本篇文章903字,读完约2分钟

11月16日,国务院召开《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局长吴震国在新闻发布会上就滴滴收购优步一案作出回应,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根据《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对此次合并进行调查。

(经济)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滴滴收购优步进行调查

吴震国表示,要研究互联网竞争的规律和特点,全面分析和评估此次交易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垄断行为。

吴震国表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高度重视新经济领域的竞争,根据自身创新发展和创新监管方式,监管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发展,坚持宽容和审慎的原则,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互联网新形式和新模式创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增强互联网行业的创新能力,加强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规则体系。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滴滴收购优步进行调查

吴震国介绍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保护了被调查企业的合法权益,执法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他们平等对待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公正执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经济)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滴滴收购优步进行调查

在立法方面,反垄断法及其配套的法律规则体系同样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对外国企业没有特别的规定和政策。反垄断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企业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们保护企业合法经营,但如果企业违反反垄断法,应由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努力营造合法、便捷、国际化的经营环境,为各类企业合法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的舞台。

(经济)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滴滴收购优步进行调查

至于案件类型,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大多来自举报和投诉。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是预申报制度。只要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经营者就需要依法向执法机关申报,依法查处举报、投诉、申报是法律赋予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职责。

(经济)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滴滴收购优步进行调查

在执法实践中,执法机构的案例既有内资企业,也有外资企业,其中内资企业占大多数。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的垄断案件中,国有企业占41%,外资企业仅占10.7%。在反垄断执法中,要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内资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经济)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滴滴收购优步进行调查

来源:新华社

值班军官是李沛

值班编辑廖岷



标题:(经济)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滴滴收购优步进行调查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奥一都市时报是国内覆盖面最广、公信力最强、影响力最大的时报之一,本站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奥一都市时报将予以删除。

奥一都市时报推荐文章

奥一都市时报网介绍

奥一都市时报秉承“创造价值、服务大众”的办报宗旨,奥一都市时报立足中国、面向全世界。追求激情中见优雅、时尚中透深刻的办报风格,致力于为读者呈现“真的不一样”的阅读快感。报道的资讯集政务、经济、都市新闻、旅游、文化、商务、社区互动、外文为一体的新闻门户网站。我们会更快、更深、更贴心、更权威,在多维度的传播体系里,继续记录生活、歌颂时代,继续陪伴我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