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全民经纪人”新模式合不合理,受访者有赞有弹
本篇文章996字,读完约2分钟
《南华早报》记者走访南宁房地产市场,发现“推荐一笔交易可以获得相应比例的佣金”的信息随处可见,无论是卖新房还是二手房市场。可以说,“全民经纪人”的营销模式已经成为房地产营销的众多手段之一。
事实上,“全民经纪人”是从最初的“推陈出新”的销售政策发展而来的。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各种在线观看系统或app的研发和使用,给了全国券商足够的形成和发展条件。因此,国家营销已经成为房地产营销的常用手段之一。
“国家经纪人”的存在和快速发展是否合理?对于这个话题,开发商、中介、券商都有自己的看法。
▲南宁某房地产开发商招聘“全民经纪人”的海报。网络图片
支持者:利己利人让每个人都快乐
在南宁某楼盘的营销中心,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购房者,支持与否的比例为50%。支持者陈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她注册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全国经纪人”,推荐朋友成功买房,并得到了开发商承诺的奖励,但这个过程花了一点时间。所以作为兼职,她还是愿意尝试的。
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普遍认为,“全国经纪人”是探索客户的渠道和调动社会力量提高交易效率的营销手段之一。通过“全民经纪人”的推广销售,可以部分实现宣传推广的效果,对方也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利人利己,大家都很开心。
对手:效果达不到预期,短期内很难成为主流
市民李女士表示,作为兼职,推荐成功的概率并不大,因为相比专业销售团队,“全国经纪人”的专业性远不如专业销售人员,招揽客户的渠道也非常有限。毕竟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果能成功推荐,大部分都是正好让朋友有住房需求,这是偶然因素。
合肥黄辉(中国)广西公司执行副总经理陈亚春表示:“在项目的推广和销售过程中,可以将‘全国经纪人’作为一种辅助销售手段,具有一定的沟通效果,但远远达不到预期。”陈亚春介绍说,普通人注册为“全民经纪人”,大部分都是以兼职员工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延伸客户方面很难与专业销售人员竞争。毕竟专业的销售人员都是经过长期系统的培训和积累,掌握了足够的客户资源。
陈亚春表示,由于专业精神和社会保障法规的不完善,“国家经纪人”很难在短时间内成为主流。在发达国家,有足够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独立经纪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还处于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级阶段,对人民经纪从业人员的要求和法律还不完善。所以“国家经纪人”短期内还是“FIT”,不会接手。
编辑依桐志平
标题:(房讯)“全民经纪人”新模式合不合理,受访者有赞有弹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奥一都市时报是国内覆盖面最广、公信力最强、影响力最大的时报之一,本站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奥一都市时报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房讯)阳光城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