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朋友,欢迎您访问“奥一都市时报”,我们每天为您报道最新、最热、最全的都市生活资讯。

主页 > 资讯 >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来源:奥一都市时报作者:钱森後更新时间:2020-10-27 11:16:02 阅读:

本篇文章1730字,读完约4分钟

南宁的一些住宅物业管理项目从来没有公布过公共收入项目,有些是笼统公布的,引起了业主的质疑...9月21日,南华早报关于住宅区公共收入问题的报道引起了关注,许多住宅业主认为公共收入必须公开透明,不能隐瞒。至于业主说的公益不公示、不公示后出现的问题,有小区物业管理的解释和说明。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南宁市翰林山水源小区物业管理公示的公共收支引来业主质疑。

1

网友:社区公益不能是谜

9月21日,在《南华早报》的“关注社区公益”微信群里,不少网友就此问题发表了看法。

网友说“一切法律统一”:“如果之前的物业合同约定的公共收入可以用来弥补物业资金的不足,那么公共收入是否以物业管理为主?我们小区和物业管理没有续签合同,之前的合同暂不执行。每次问物业管理关于公共收入的问题,他们都回答说,这部分钱合同可以用来弥补物业管理资金的不足,业主别无选择。”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网友“君君”也表示,只有当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在报纸上公布时,物业管理才会公布公共利益。然而物管的宣布只是凤毛麟角。他们还说投入了一些资金,业主欠物管几百万。“我们小区业主住了三年,公共总收入15.8万。物业管理称,预付的维修费用总额为197万元。现在业主都老了。”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网友“小昭”表示:“关注公共利益,还要看业主购房时签订的各种合同附件,其中有关于小区公共区域利益的规定。开发商的标准合同无一例外属于公共区域物业管理,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如果要列举物业管理的细节,如果不是意料之外,可能每年都是负收益。”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网友“绿洲”表示,如果相关部门不严格监管,其实物业管理部门不公布也是一样。“绿洲”小区物业管理半年前曾公示过一次公益。社区行业委员会成立后,物业管理移交给了社会公众。物业说“以前的(公益)没了,9.1以后的还给行业委员会”。但前几天小区有电梯需要更换,物业同意在9月前用公共收入维修。那不是一张脸吗?车主能怎么办?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电梯广告费是社区公共收入的重要来源。

2

物业管理:不公布公共收入或“误解”

9月21日,除了很多业主加入微信群发表意见外,还有很多业主或物业经理打电话来发表意见。

明秀路某小区业主来电话说物管在小区落户20多年,并未主动向业主公示相关收支账目。直到今年7月初,物管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才公布了2019年的收支账目。

小区物业管理回应,目前收入仅限于物业服务费和停车费,每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公示收支费用。可能是之前没有将公共收入单独列出,导致部分业主误会公共收入没有公示。

南宁民族大道某小区业主表示,自入住以来,物业管理从未宣传过小区的公益。对此,小区物业管理经理表示,小区于2008年竣工交付,目前有3695户,约1万人。物管公司属于前期小区物业,今年春节后他才来小区上班。不清楚为什么以前没有公共收入。“不管开不开,都要查情况。”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3

建议:业主和物业管理要多沟通,多了解

不少小区业主称,业主要求物管公布公共收入明细,往往被拒绝,甚至物管说业主不能查明细,除非经过法律程序,被法院调查或报纪委。

对此,有小区物业管理表示,由于技术限制或发布渠道有限,很多小区仍然无法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小区的公共收入,只能打印出来,以传统方式发布在小区宣传栏上,可能会让部分业主无法及时看到。业主对公布的数据有疑问,可以到物业管理处咨询。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另一位物业管理人员表示,根据行业惯例,社区公共收入每半年公布一次或每年公布一次。披露方式符合“收支平衡”的行业模式,但由于社区不同、管理不同、空间有限,可能无法将公众收入的每一个细节都公开。

小区物业管理一位未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小区的公共收入每年都会公示。但是即使账目说清楚了,总有业主提出疑问,物业管理人员要一一解释,增加了很多工作量。所以还是低调一点,把公共利益公之于众,免得惹事生非。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一些物业管理官员认为,物业管理与社区业主之间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双方缺乏沟通和理解。少数业主没有客观理性地认识问题,而是按照自己的标准判断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这样会加深矛盾,造成相互不信任。很多住宅楼在与业主的沟通上也存在一些不足,有些不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导致业主产生误解。

(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这篇文章最初由《南华早报》制作。未经允许,请勿通过任何渠道或平台转载。违者必究。



标题:(房讯)业主:收益应是“明白账”,物管:再细都有“挑刺者”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奥一都市时报是国内覆盖面最广、公信力最强、影响力最大的时报之一,本站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奥一都市时报将予以删除。

奥一都市时报网介绍

奥一都市时报秉承“创造价值、服务大众”的办报宗旨,奥一都市时报立足中国、面向全世界。追求激情中见优雅、时尚中透深刻的办报风格,致力于为读者呈现“真的不一样”的阅读快感。报道的资讯集政务、经济、都市新闻、旅游、文化、商务、社区互动、外文为一体的新闻门户网站。我们会更快、更深、更贴心、更权威,在多维度的传播体系里,继续记录生活、歌颂时代,继续陪伴我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