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知识)楼市法援丨儿子霸占房子将父母赶出家门,老人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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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占了父母家,把老两口赶出家门,老人该怎么办?还有这些问题,看看律师怎么说...
儿子占用父母的房子构成了侵权行为
刘先生问:我有一个独生女,今年40多岁。2008年在南宁某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证上登记了我和我老婆的名字。现在,儿子媳妇把我们老两口赶出去了。他们不让我们住在这个房子里,也不支持我们。我们做什么呢
李继安律师回答说:
结合刘先生描述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刘先生所提及的财产是刘先生及其妻子的合法财产,儿子儿媳无权占有,更不能让刘先生及其妻子居住。
他儿子儿媳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刘夫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儿子儿媳的侵权责任。至于不赡养父母的情况,刘灿夫妇也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转让共有商铺的产权,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姜先生问:2013年,我和好朋友共同买了一家店,各出资一半,店的产权也各一半。现在我想转让我的股份。我需要我朋友的同意吗?
李继安律师回答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姜先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其他共有人共有店铺的转让。其他共有人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或者逾期不答复的,姜先生可以将其份额转让给其他共有人。
宅基地不是遗产,不能由子女继承
何先生问:我的家乡在河南省的一个农村。父母去世了,留下了一栋三层的农村自建房。但是自建的房子很破旧,我想拆掉重建。农村宅基地的孩子可以继承吗?
林建律师回答说: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根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集体成员,即村内房屋所有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s2/】拒交物业费后,业主是否有权停水停电【/s2/】
王先生问:我对某小区的物业服务不满意,所以没有交物业费。请问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利为我停水停电吗?
邱欣欣的律师回答:
供水供电合同双方是业主和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关系。停水停电权是维护供水供电企业履行合同的重要权利。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时,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作为处罚手段,属于合同法中的其他条款。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类条款应得到权利人的认可。否则,如果是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
这种情况下,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给供水供电公司造成损失,供水供电公司也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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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楚伊瑞
标题:(健康知识)楼市法援丨儿子霸占房子将父母赶出家门,老人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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