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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讯)律师答疑

来源:奥一都市时报作者:钱森後更新时间:2020-10-28 20:08: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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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婚姻中夫妻提供自己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

【/s2/】刘先生问:【/s2/】我和老婆结婚期间买了两套房子,夫妻双方各供一套。我们离婚时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s2/】黄菊新律师回答:【/s2/】根据中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财产分割,有利于双方的生产生活和子女的成长教育,但不排除根据双方表示的协议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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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如果想让儿子家搬走,法律支持吗?

苏先生问:我今年83岁。儿子儿媳和其他家人对我都不好。我想起诉法院,要求法院责令他们在一定期限内搬出去。我想找个老婆一起住。

【/s2/】黄菊新律师回答:【/s2/】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45条规定,该房屋归您个人所有,您拥有专有使用权。你可以要求你的儿子和他的家人在一定时间内搬出你的房子。《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婚姻是自由的,只要男女双方表达真实意愿,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不存在国家明令禁止结婚的情况,这是你的自由,也是你的权利。《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家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你们有血缘关系。希望你在打赢官司伤害家人之前三思。建议你先向儿子所在单位的工会或者当地居委会反映情况,尽量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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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父亲的单位指数产权证是怎么过户的?

【/s2/】周女士问:【/s2/】父亲去世后,如何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单位索引房产权证?

【/s2/】黄菊新律师回答:【/s2/】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周女士只能在所有一级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权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索引房产权证,手续繁琐,需要更多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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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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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讯)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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