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讯)三部门:因疫情造成游客滞留 新增食宿费用游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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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高法、司法部、文化旅游部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疫病旅游合同纠纷的通知》,其中提到,由于疫情影响游客人身安全,旅游经营者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费用应由旅游经营者和游客共同承担。
如果游客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滞留,旅游经营者应采取相应的合理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住宿费用由游客承担,增加的回程费用由旅游经营者和游客共同承担。
标题:(旅游资讯)三部门:因疫情造成游客滞留 新增食宿费用游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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