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讯)新规出台“大数据杀熟”能被“反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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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快到了,旅游高峰也来了。很多人点击手机应用寻找喜欢的景点和酒店。但是已经发现,在同一个酒店,同时,老用户明显花钱多。为防止“大数据杀戮”,相关部门出台了新规定。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提出,网络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有争议的“大数据”这次能不能被扼杀?记者进行了调查。
记者经验
大数据仍在“杀人”
随着国庆假期的到来,“大数据杀人”在网络上再次成为热点。当新规进入实施倒计时,“杀熟”会不会趋同?记者进行了一次个人测试。
国庆前一周,记者通过某知名旅游app预定酒店。app里有两种房型,一种是16平米的双人房,一种是16平米的大床房。价格189元。
同时,记者用另一部手机注册了app,用新的手机号,发现这两个房间在同一入住期间的价格变成了172元。另一部手机发现价格变成了168元。三个测试中,只有作为会员的第一个预约价格最高。
记者拨打了平台的全国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解释说,确实存在会员价格比新客户贵的情况,主要是平台对新用户的优惠更多。对于后两种情况,作为新客户价格不同,工作人员认为代理人不同,是否可以取消预订等原因也会导致价格变化。
这并不能打消网友对“杀熟食”的担忧。一位网友在微博上发言。他订了9月26日佳木斯到上海的机票,“同一航班,同一时间,不同手机”,差价1000元左右。
9月中旬,微博上发起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1.5万人认为自己正在经历明显的价格差异,占所有选民的近80%。
中国某知名购物平台程序员萧宁表示,“大数据杀戮”是基于不同类型消费者数据的“消费者画像”,判断他们的偏好、用户附着、价格敏感度等。,以及利益最大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认为,这是“大数据滥用”,互联网平台利用其信息不对称优势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新法规
是否有效还有待观察
10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网络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以旅游者的消费记录和旅游偏好为依据设定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周汉华认为,新规定具有进步意义,“新规定细化了以往电子商务法在网上旅游商务服务领域的规定,更具指导意义”。很多业内人士也认为,新规的出台,标志着规模一万亿元的网络旅游业进入了规范引领的新发展阶段。
新规定能否遏制“大数据扼杀”,许多专家认为“向前迈出一步”也取决于它的实施。
从规定本身来看,互联网经济学会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分析师陈认为,新规没有明确规定违规行为的认定,目前仍难以确定在线旅游平台是否存在“杀熟”等违规行为。
周汉华认为,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网络平台的特点是“成千上万的人”和“个性化服务”。如何在不破坏新业务形式活动的情况下,准确界定“杀熟食”,对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大数据杀戮”几乎涉及到衣食住行等各个领域的数据平台。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东认为,所有涉及数据和算法的平台都会从消费者那里收集数据,同时他们也有“杀死熟悉的人”的冲动。即使有电子商务法等上位法的支持,暂行规定在单一领域的改善效果似乎也是有限的。
如何引导
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专家认为,“大数据杀戮”是基于大数据形成的用户画像和消费习惯的精准溢价。既能杀恶,又能服务好用户。选择权在商家手里,也在法律法规和环境改善。
周汉华、左晓东等专家认为,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数据实施更细致的保护,进一步明确“杀熟”等侵犯消费者利益行为的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将形成执法者、网络平台、消费者共同治理的网络经济新形态,在三方互动中不断寻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与促进网络经济活跃之间的平衡。
同时,对于一些确实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根据现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应违法行为可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左晓东认为,这样的处罚显然对大网络平台没有威慑作用,需要进一步提高处罚上限。
从消费者个人角度来看,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特别研究员赵占领建议,当消费者遇到疑似“大数据杀戮”时,可以“货比三家”。发现有价格歧视的,应当通过截屏或者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为了保证证据的有效性并用于起诉,一般需要对操作过程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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