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朋友,欢迎您访问“奥一都市时报”,我们每天为您报道最新、最热、最全的都市生活资讯。

主页 > 资讯 > (健康知识)律师答疑

(健康知识)律师答疑

来源:奥一都市时报作者:钱森後更新时间:2020-10-31 04:12:02 阅读:

本篇文章1007字,读完约3分钟

何女士问:我老公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在过去的两年里,他一直把他的爱人留在外面。我通过银行查询发现,他把6笔总计200多万的资金转到爱人的账户上,买了一套房。我可以要回这些钱吗?

(健康知识)律师答疑

律师的回答

林建律师回答: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因非日常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一方配偶因日常生活需要无偿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严重损害另一方配偶的财产权益,违反民法公平原则。

(健康知识)律师答疑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不选择其他财产制度的情况下,夫妻形成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无效,你有权追回房款。

【/s2/】林建律师简介:【/s2/】广西金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林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事海事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

【/s2/】四兄弟姐妹可以约定分享父母留下的财产吗?

【/s2/】冯女士问:【/s2/】我二哥、三姐、四姐正在协商分一套我父母留下的价值120万左右的房子,因为这套房子靠近繁华的闹市区。我和二哥三姐同意不分房产,四兄妹共同拥有后同意出租,平均月租分配。我们打算把房产证上父母的名字改成四兄弟姐妹的名字,但是不知道怎么办理变更手续。请问我们能不能同意合租这个套房?房产证变更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健康知识)律师答疑

律师的回答

麦熊英律师回答:遗产包括动产或不动产。分割遗产时,应当有利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力。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应该分割。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同共有的方式,这样剩余的房屋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由于继承法律关系,房产管理部门不能直接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因此,起诉人民法院后,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以调解的形式,固定你们四兄妹家共有的约定事实。法院将调解书送达你四兄弟姐妹后,会根据调解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

(健康知识)律师答疑

【/s2/】麦律师简介:【/s2/】广西中山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转移登记程序、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扫码看“永无止境房交会”

南华早报客户端推出“网上房博会”,通过扫码可以轻松快捷地查看选房,足不出户就能领略广西楼市最新动态!

龙按下并识别下面的二维码,与我们继续一场永无止境的地产盛宴。

编辑刘冬妮[/s2/]


标题:(健康知识)律师答疑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奥一都市时报是国内覆盖面最广、公信力最强、影响力最大的时报之一,本站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奥一都市时报将予以删除。

奥一都市时报网介绍

奥一都市时报秉承“创造价值、服务大众”的办报宗旨,奥一都市时报立足中国、面向全世界。追求激情中见优雅、时尚中透深刻的办报风格,致力于为读者呈现“真的不一样”的阅读快感。报道的资讯集政务、经济、都市新闻、旅游、文化、商务、社区互动、外文为一体的新闻门户网站。我们会更快、更深、更贴心、更权威,在多维度的传播体系里,继续记录生活、歌颂时代,继续陪伴我们的用户。